1楼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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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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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的东西意味着你整天要死很多脑细胞.
胖胖妈妈喜欢,就引导你的宝宝去做这行。但也要宝宝自己喜欢。如果你的宝宝思维活跃、有精神活力、文章写得好,自己也热衷时尚,很适合走这条道。如果你宝宝有前3种情况,但不热衷时尚,那可以做一段时间,了解一个行业,但做不久。因为时尚也像是青春饭一样,如果随着年纪增长,已淡化时尚爱好,还要拼命向读者推荐东西,会觉得很没劲的。而且做媒体这个行当,居无定时,不光耗体力,还耗脑力,每篇文章无定式,要出彩要死很多脑细胞。如果到时候做厌了,性格外向的,改行去做公关经理、外企的公共关系总监什么的。性格内向的,就想办法升职,不然就做一辈子编辑了。媒体行当的跳槽机会到目前为止是不多的,人才流动率是不高的。在国外,同为自由职业者,媒体人员的排名是在医生和律师后面的。当然,除非你做大了,自己做了报纸、杂志老板,那就牛了,另当别论。在相等打工情况下,媒体人员的日子没有医生、律师好过。
在媒体做,名气是响。但是盛名之下,恐怕难付,图慕虚荣.除非你宝宝恶喜欢,不然做个二三年就撤,通过结交的关系,走上商业化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