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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女孩义务未尽何以急享权利

“门当户对”就矛盾少呀?不见得哦。
关键还是看“人性”,宽厚的人,无论贫富贵贱,都不会计较,刻薄的人,无论身家几何,都会斤斤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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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indy332 于 2009-3-16 10:42 发表 \"\"
请大家站在女孩家立场想想,如果女孩和男孩结婚都是不要求房产名分,而结婚时女方又要准备一笔嫁妆出装修出家电家具费,更有的婚后还要为新房与丈夫一起还贷,婚后又为男方生儿育女而且孩子姓氏归男方。若干年以后女 ...
一个女人的一生就只有这样一个过程和结局?

孩子跟爸爸姓是顺应传统,跟妈妈姓也无妨,前提是不影响家庭和睦。
上面几层楼还说涉及到“男权”“女权”问题,那是政治问题,离百姓日常生活很远,很多家庭的小环境里已经是女强男弱了,难不成再成立个“男联”?
离婚成本问题,应该呼吁立法改变,日常生活里是防不胜防的。但是,国外男方离婚成本高的,也仅限于对家庭妇女,有工作能力的是不全在范围的。(PS:国外结婚还要冠以夫姓哦,咱们这个传统已经被废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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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0#美人鱼妈妈 的帖子

我觉得,你应该跟女儿说:“不要找像你奶奶这样的婆婆”就可以避免你遇到的问题了,还是要看人家的,否则,只显得自家计较,在女儿的婚姻里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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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Jupiter 的帖子

非常正确!
两个还没成熟的大孩子怎么能承担婚姻带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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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EINIMM 于 2009-3-16 10:54 发表 \"\"
在大部分婚姻中,女方还是处在弱势。父母争的也是为了保护女孩。
在现今社会传统和风俗中,男方出房子,孩子归男家姓。但婚前的房子没女孩的名字,等于没出房子,女孩还倒贴嫁妆。
我家是女孩,如果孙子跟我家姓。 ...
其实,你这样想的前提就是承认“夫权”制度,不过是硬要反其道而行。
试想,答应你这些条件的男人,你觉得会是怎样的男人?你放心“娶”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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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快乐的小肥阳 于 2009-3-16 11:04 发表 \"\"

要是你生闺女的,这样一番话会让男方家长很不好意思的
我虽然生了儿子,但是我自己是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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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1#FEINIMM 的帖子

不,我觉得,对那种女孩子的家长的做法,我不能理解。
作为父母来说,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要和心爱的人结婚了,就意味着,TA是真正脱离了父母的家庭娶组建自己的小家庭了,将来的家庭生活,自己都要有能力去营造幸福或者承担不幸,家长要做的就是祝福,而不是把自己对婚姻的悲观情绪在婚前就感染给孩子,让孩子对婚姻始终有着一份隐忧,更勿论由此还会引发诸多矛盾了,我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我不给儿子房子。

日前因为那两个“怎样做丈母娘”和“怎样做婆婆”的帖子,我问过儿子,将来他结婚是否需要我给他房子,儿子回答说:争取不需要你的老旧房子。事实上,我从来没打算在我生前把房子给儿子。虽说跟儿子的回答有些“殊途”毕竟最终还是“同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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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西瓜小奶奶 于 2009-3-16 11:51 发表 \"\"
那可不可换位一下想:如果离婚的话,损失大的是女孩子,女孩子身价跌了,这可是无形资产,我也是从社会实际出发,没有理想主义。也许女方也是把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作为一个利益保障吧。
不、不、不,准确的说,女孩子一结婚就身价跌了,如果“有身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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