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2个人次参与评价】

[婚姻] 还要结婚吗?

引用:
原帖由 gybb0831 于 2008-1-23 12:57 发表 \"\"
要我就不结,这样的话,始终是一个心结。
同意,老婆和母亲在男人心目中的地位是平等的,这个男人才能搞平衡,否则跷跷板一头跷,你沉在下面有得苦了,说不定还会上演一出"孔雀东南飞"..

TOP

引用:
原帖由 xiaoxinzizi 于 2008-1-23 13:37 发表 \"\"
可能写的不太清楚,他是说一定要住在上海,不是住在一个房子里。
人是长脚的..

TOP

引用:
原帖由 kavin_gu 于 2008-1-23 14:20 发表 \"\"
不会讲话 做人不知怎样?跟她妈比起来,你是第二呀?人家有血缘关系啊!
从法律上来说,配偶的地位是第一的,一个人的财产,配偶可以得1/2,父母和子女分享余下的1/2..

TOP

引用:
原帖由 爱贝妈 于 2008-1-23 15:23 发表 \"\"


不对吧。
如果是遗产,无遗嘱情况下应先除掉配偶的那一半(夫妻公同财产一人一半),其余作为遗产分配。配偶、父母、子女都作为第一继承人,平分。
夫妻财产各占1/2,不管有没有遗嘱都是1/2,去掉配偶的财产就是一个人的财产了,在这1/2里,配偶是第一继承人,再占1/2,共占总财产的3/4..

TOP

引用:
原帖由 ww 于 2008-1-23 18:25 发表 \"\"

你的理解似乎有误,配偶1/2是因为那是共同财产本属于配偶的部分,所以只能支配自己的1/2,而父\母\配偶\子女在这个时候是地位均等的,所以说同等重要的我赞成!
我始终觉得要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因为父母的爱缘于血缘, ...
我同意!一个家庭的核心是夫妻关系,其他的都是建立的夫妻关系的基础上的..

TOP

从现实的角度来说,为了得到他妈妈的欢心,要放弃在美国的事业和未来孩子的绿卡,代价太大了吧,他妈妈难道就不可以到美国去?就因为她不喜欢美国,就要一个家庭作出这样巨大的牺牲,LZ真的需要慎重考虑,不嫁也罢!.

TOP

寡母的儿子啊,怪不得..

TOP

引用:
原帖由 池水临轩 于 2008-1-24 13:57 发表 \"\"
先结了婚才说,等你有了儿子时,就会明白这个问题.
还要没了丈夫.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