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渺渺眯眯
(努力中)
发表于 2013-5-1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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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员工旷工合同解除问题
有一员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挺长的,最近一次合同期限是:201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合同到期后,公司提出续签,员工表示需要考虑。
之后一直沟通续签问题,该员工表示:他与所服务的小区工作人员有点不开心,想换到本公司负责的其他区域去工作。
公司表示工作调动需考虑下,一周内给答复。
没过几天,该员工说辞职不干了,并说工作至2013年5月5日止。
公司请该员工签辞职报告,该工说不签。
之后,5月5日该员工离开工作场所,直接回老家了。公司安排其他员工接替他的工作
之后数次联系该员工,该员工表示:他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比较长,公司又没有和他签合同,即使他不工作,也要发放他至退休的工资。
另外提出合同中没有约定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所以要求返还历年他的个人所得税。并且提出若干其他要求。
[ 本帖最后由 渺渺眯眯 于 2013-5-13 14:4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