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liuwe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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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6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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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就是官僚,上次我去开证明,是他自己没写事故地点,我去修车,4S店说这样不行,一定要写清地点。害我警署又跑了3趟,一会儿说开证明的警察不在,别人不能改,一会儿说一定要报案本人(第一次是我老公去的)去,第3次我不管了,等在警署里,要他们解决,因为眼看要过48小时了,最后竟然是门口接待的老头(就是门卫)在证明上加了一句话,然后盖了个更正章,万事就OK了。可惜出了警署,车子上被贴了黄单子,前后都有警车的,就贴了我的车,可气啊可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