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其姝妈 于 2008-4-20 20:35 发表 对了,四代人住两室两厅的房子,咋个住法? 感觉事情不像LZ说的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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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元宝 于 2008-4-22 12:33 发表 看了你的后续,支持你离婚。 一句话,人总得有点尊严吧!他这样算什么?连孩子也不要了? 这样的情况下你再示弱,只怕他更蹬鼻子上脸了!
原帖由 fifallj 于 2008-4-23 09:50 发表 家务我一直做的,宝宝出生后都是我照顾的,晚上起来我都尽量不叫他的,当然我和GP是有些矛盾,但都是小事情,而且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得罪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