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park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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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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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的事情,有关租房
家里有套房子租出去3个月了,租给的对象是某房产中介公司,用作员工宿舍,当初签协议的时候 ,我们要求140平米的房子最多不能住超过8人,请他们在合同上写上,但他们不肯,后来总算另外给我们写了一张书面承诺,答应租客不多于8人,否则后果乙方自负。最近邻居常向物业反应说房子里住的人太多了,最多的时候达到了30几人,打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物业向我家反应这一情况。我们三番几次找过这个房产中介公司,对方的态度一直是敷衍,说是整改,但一直没效果。现在我家提出房子不借了,但对方说不借可以,但算我们违约,需要赔偿2倍租金。现在我想知道到底是谁违约在先?当初和我们签协议的人据他们说现在也不在他们公司做了,那当初写的书面承诺还有效吗?目前他们负责人一直不露面不处理此事,我们单方面贴了告示请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搬离,这样有用吗?应该怎么处理这事?请支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