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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上海居住证---你应该知道的实情

第二十四条 (基本养老保险)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或者未加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其在户籍所在地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不转移。离开本市时,本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转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当地未建立社会保险机构的,将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上面是在21世纪人才网上看的,本人理解如果在户籍地有养老保险帐户,可全额转移;没有帐户只能领取个人部分。不知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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