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大班时有段时间喜欢看电视,而且看的都是体育频道的体育比赛,让他在比赛结束前停下来总是很困难。后来我们和他讲保护视力的道理,并和他签了一份协议:每天累计看电视时间最多30分钟,如有特殊情况,由BBMM而不是孩子决定是否延长,以及延长的时间。三个人还签了名,那时候儿子只觉得好玩,大概还没有意识到协议对他的约束,这是事后他才体会到的。

其实小孩子还是讲道理的,在冲突发生以前定好游戏规则,对大家都好。有时候他看电视超时了,我会对他说:你的时间已经用完了,不过我会给你一个恩典,再看5分钟,不过这是给你的恩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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