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corrie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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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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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以下几点你要对你哥哥说清楚:
1、你嫂子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虽然不是罪,但是婚姻法禁止的,你哥哥有权利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要求你嫂子承担民事赔偿。(当然必须有证据,而且需要你哥哥自诉)
2、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你要提醒你哥哥离婚协议不能随便乱签,因为在今后慢慢岁月中会发生很多未知的事情,不为自己,为了孩子也要给自己留点后路。
3、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所以你哥哥不必担心债务的问题,你和你父母都曾经借钱给他们,不知道有没有证明,银行汇款单之类的都可以,你们可以向他们申请债权,要求他们夫妻还钱,那样财产分割时分给你嫂子的就可以少很多了。
4、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协议里可以尽可能详细。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嫂子名下的财产是你哥哥和嫂子共同的,这点你不用担心,可以申请法院冻结你嫂子的帐户。财产分割时债权债务共同分割。你不要以为自己和父母去问他们要钱是在害你哥哥,在这个时候是在帮你哥哥,因为在分割时必须先减去你们这部分,也就是说你嫂子不但分不到这部分的钱,还必须拿钱出来还你们(其实也就是拿出来给你哥哥)。
综合以上问题,如果你哥哥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和孩子,建议还是请一位律师。
[ 本帖最后由 corriecao 于 2008-7-15 21:4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