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冬冬妈
(。。。。。。)
发表于 2010-8-27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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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出口退税
事情是:4方关系,我司、进出口代理公司、国外的代理商、国外客户。如果货款2000美金,客户先付款到国外的代理商,代理商再转1500美金(我们给他的价格)给进出口公司,进出口公司再转给我司(注明:我们得到是1500+1500*12%退税后的货款)
不明白的是:1、进出口公司退税是按照2000*12%?,应该是的,因为报关单上是这个价格,那么他们怎么摆平他们的应收账款,因为实际上他也只有收到1500?
2、如果不通过进出口公司,我们自己直接把货发到客户那里(当然是我们有进出口全的前提下),岂不是要赔本?因为退的多,交的也多?1500*5%和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