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fu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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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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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之前,先小人,后君子。但现在说这个也有点晚了。处理不当,姐妹就会反目成仇了。
出发点不同,立场不同。是有点吃力不讨好。既然是大家事先说好的事却有这样的变化,是很难继续大度下去哦。姐姐这样说话是很伤人。
可否这样解决:在协议里,房产证上要求写上你的名字,但不要求分一半的房产。因为你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父母的晚年无忧而不是这房产。虽然房产离你的生活八只脚那么远,你不可能去那里插一脚,但姐姐的担心不无道理,因为房产是可以置换成货币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