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0个人次参与评价】

地震捐款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全免或部分免除

地震捐款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全免或部分免除

各位HR同仁注意啦:

请在本月纳税申报时,务必了解员工在本次地震捐款中的金额,并留存员工的捐款收据复印件。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直接操作。为各位爱心使者免税啦。

依据文件:财税[2000]30号和财税[2001]28号

以下是转载青岛市的。相信上海也应该是如此操作。
   一、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以及纳税人通过中华慈善总会、青岛市慈善协会和其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准予全额扣除等机构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赠,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除上述机构以外,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纳税人向上述单位捐赠时,以取得相应的捐赠专用票据作为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凭证。

    二、由于此次灾情严重、紧急,纳税人以银行转账、电汇或通过邮局汇款等方式向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进行捐赠,未能及时取得正式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按汇款凭据作为当期计税时的抵扣依据,事后以取得接受捐赠的单位开据的正式捐赠票据作为正式税款抵扣依据。

    三、对于单位统一将个人的捐赠款汇总捐赠的,代扣代缴单位在取得统一的捐赠票据后,将与其相对应的个人捐款的明细单附后,以此作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

TOP

引用:
原帖由 我爱圆圆 于 2008-5-18 11:06 发表 \"\"
我想大部分的个人捐款都不会有收据或发票的吧。
当然,如果是在募捐活动中投进募捐箱的,或者通过手机短信捐款的,当然就没有收据了。但是如果是向红十字会捐款的,不管是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或去红十字会接待处,应该都有收据的。相信很多人都是选择向红十字会捐款的。通常是需要填写汇款人姓名和地址的,这就是为了回寄收据的。
在这里,是提醒我们HR工作者,在那些爱心人士献出爱心的同时,我们也要给他们享受应有的税收政策。在历次的捐款活动中,这次真的很不同,身边的大多数同事都非常主动,虽然工资不高,但都上百、上千的捐款,真的很感动。.

TOP

我是跟我们公司的税务专管员联系并确认过的,在网上申报个税时,直接减去捐款数额,作为应纳税额。不需要先征后退。
税前收入=税前工资-四金个人缴费-本月捐款额
应纳税额=税前收入-2000元
当然,公司要将个人捐款的收据复印留存,备查。还有,当月的捐款只能抵扣当月应纳税额。.

TOP

http://www.redcross.org.cn/news/20080519/9062.htm
这里有个中国红十字会的最新信息。.

TOP

引用:
原帖由 miumiumm 于 2008-5-20 09:55 发表 \"\"
请问一张收据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呢?可否全部抵其中的一个人的?
没有碰到这种情况的。估计是夫妻两人的名义吧。我想,肯定不能全部抵其中一个人的。想想,应该理解为每人捐50%的款吧。.

TOP

引用:
原帖由 ppmmd 于 2008-5-20 10:05 发表 \"\"
还有网上捐款的, 去哪里拿收据?
银行划款存根可以吗? 限制当月抵扣, 那么如果取得收据实际时间晚于交税日, 来不及怎么办?
如果晚于缴税日,那自然就应该列为下个纳税周期啦。

  二、由于此次灾情严重、紧急,纳税人以银行转账、电汇或通过邮局汇款等方式向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进行捐赠,未能及时取得正式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按汇款凭据作为当期计税时的抵扣依据,事后以取得接受捐赠的单位开据的正式捐赠票据作为正式税款抵扣依据。
根据青岛市的通知,应该可以作为抵扣依据,最后应该是以正式捐赠票据作为抵扣依据。

[ 本帖最后由 快乐的小鱼 于 2008-5-20 10:31 编辑 ].

TOP

引用:
原帖由 铭轩妈妈 于 2008-5-20 10:42 发表 \"\"
公司已经募集了捐款准备送到红十字会,那员工有四十多名,收据开在一起的话怎么办?
三、对于单位统一将个人的捐赠款汇总捐赠的,代扣代缴单位在取得统一的捐赠票据后,将与其相对应的个人捐款的明细单附后,以此作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

看来这里的MM看文章都好马虎哦.

TOP

引用:
原帖由 jessicayao 于 2008-5-20 14:41 发表 \"\"
刚才问了专管员,回复是这样的:
个人捐赠给红十字会的捐款,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才能抵减.
问:在网上看到捐给红十字会等机构的捐款不是不受30%的限制,可全额抵减的吗?
回复说:不清楚,最新的指示就是30%以内 ...
请看11楼中国红十字会的链接.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