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理由有二:
一是要给LG面子,让他好做人。这样他以后想帮你也有理可说。否则这件事以后一直都是个把柄给人家发难。
当然,去之前要跟LG讲清楚,是给他的面子而去的,别指望你有多热情,只能保证不砸场子。
并且要求他以后在GP面前多为你主持公道,如果一直让你这样受委屈,就别怪下次谁的面子也不给了。
二是既然你PP可以为那件事站在楼道里骂三门,就说明她做事是不管不顾,不要面子的人。很难想象要是你惹急了她,后果是怎样的。
要是她往你家门口一坐,一把鼻涕一把泪对着过往行人说你就住在隔壁,大过年的都不肯去给老的拜个年。
告诉你,就算她说的再难听,表演的再差劲,所有人都会偏向她的。到时你浑身是嘴都说不清,受了委屈都没人同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