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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心海明月 于 2009-3-31 10: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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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saqlf 于 2009-3-27 11:43 发表 \"\"
偶们日本公司,到期未签约的同事都是在你描述的强硬手段离开公司的。
没有任何通知,合约最后一天,最后30分钟,通知你不用来上班了,封掉电脑,工作资料,并在人事部的监督下收拾个人物品,30分钟之内离开公司。
你们公司强的,为啥不提前通知呢?如果不是十恶不赦,应该给人家一点缓冲余地的。这种情况下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吧?
俺们公司这次采取强硬手段,是不得已为之。平时苦口婆心教育了N次没有效果才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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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junhuayang2005 的帖子

恐引起争论,已删

[ 本帖最后由 心海明月 于 2009-3-31 10: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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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心海明月 于 2009-3-31 10: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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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ei 于 2009-3-28 10:46 发表 \"\"
日本人是嘴上说说的,她们老板的目的是这样一说看看大家的反应而已,顺便再装把好人!

如果真的良心不安,完全可以先发给她书面的“记过处分”,再把“公司员工手册”发给员工,让每个员工签字。员工手册应该有具 ...
你说的这些我们老板都已经做过了,甚至发过两次警告书。完全无效。她认为公司要求她每天都不能迟到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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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心海明月 于 2009-3-31 10: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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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coyangyang 于 2009-3-28 13:03 发表 \"\"
3月26日我去无锡公司也是用这种手段炒掉了一个资深员工。我参与其中,心情很差。公司没有给赔偿,一定要让人家当场交接,当场走人。我是被派去作交接的,和这个同事做交接,其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很难受的。这个员工 ...
如果这个员工没有犯错,硬要赶人家走一定要付赔偿金的。
这个员工没有自愿写辞职报告的话,很有可能要去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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