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一然
(在这里随手写下你现在的心情)
发表于 2007-7-25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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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PP和您的PP完全一样。我们的矛盾也就是从这种事情引起的。。
孩子9个月时我们来上海打工,孩子交给pp,18个月孩子被带来上海,检查严重贫血和肾炎,当时医生还以为检验错了,又抽了一次血并严厉斥责我们不负责任(当时因为儿子在家,我们每月1000元寄回家,并老公270元工资都是PP拿),所以有这样的结果我真是很气愤。
送儿子来上海时,PPGG也来同住,1500伙食费(1999年)。那时候老公经常出差不在家,我工作也很忙,每天回来从不见荤菜,我总是周末去超市买些熟食补充营养。最可气的是PP还说上海的消费真实贵呀,我和你爸爸的退休金都花上了。。我听了气的要死,我说那既然这样,你就记帐吧,每月差多少钱,我给你,别不明不白的。。PP说什么也不记账,但我坚持。半月后他们就提出回老家了。
之后我们就找阿姨了,每月伙食费400元(当时),工资200元。阿姨总是1荤2素1汤,我们就够了。
现在生活水平又有所提高,老公又想叫PP来,我坚持不同意,给出的意见是给他们多少钱都没问题,别在一块心烦。
结婚有10年了,由于PP的原因引起的不愉快太多了,我不是个好媳妇,对于PP我只能做到一点,就是尽量多的满足他们金钱上的要求。我和老公说,家里的钱全给你妈我也没意见,只要别在一块住就可以了。。老公也是理解的,就不再提这个话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