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婧儿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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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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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亮妈妈说的是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但一般法院判决时,特别是幼儿,如果女方要,只要没有特别缘故总是判给女方的,因为孩子小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也就符合了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现在楼主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孩子又小,争取抚养权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个人认为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没有感情了,哪怕是冷战也不要再在一起。从孩子的成长来看也不好,孩子的心里会留下阴影的。一个冰冷的或充满战争的家庭决不会比一个残缺但充满爱的家庭好。楼主,你自己要想想清楚,这样的婚姻还值不值得挽回。不要逃避,要勇敢面对现实。<br>[此贴被婧儿妈妈在2004-09-9 10: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