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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烦豆苗妈妈帮忙!
父母现在住的房子是公租房(是爷爷奶奶的原来单位分的),可以用奶奶的工龄买下来。父亲一共有5个兄弟姐妹,奶奶决定把房子买下了之后把其中的一半给我父母剩下的由其他兄弟姐妹平分,但前提是我父母有永久性的居住权(我父母百年后方可买卖)。不知这是否在法律上有可操作性?我们应该做些啥?

另外,我怕奶奶百年后别的姑姑、大伯来找麻烦,希望在法律上保险一些。请给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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