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一早,本想着可以休息2天了,房客来电。以往的经验告诉我,又是什么坏了要修了。
搬进去一年,家电已经轮修过一遍了。
这次是空调,里面最好也相对较新的夏普空调。
本来这次是上周租约到期,考虑到他们没找好(他们觉得价钱太贵),心一软就以原来2000的价降为1700续租了一个月给他们(没签约),口头告诉他们要爱惜家电。
可是这时候发生空调坏的情况。我很生气。
80后的孩子总是比较娇气,告诉我基本每天关窗开空调。我保修后,维修工告诉我,可能是损害,也可能是要加氟了。
自打他们搬进去,我这个房东连换灯泡换任何低值易耗品也是给报销的,他们认为这次也应该是我全额承担。我则认为他们损害(也许比较难判断)应该由他们负担,而加氟的话由于他用的过度,也应该承担部分。(参照了别的房东)而且现在的价格基本就是同地段毛胚房的价格。
他们不同意承担任何费用,于是回绝了维修工,提出3天后(提前口头约定3周)走人,并以此房不维修为由。
因为合同已经到期,换了别的房东可能不高兴就立马撵走人,但考虑到不想把精力浪费到这种人身上,弄得太难看。我表示同意,于是发布了出租广告,立即有人周日要来看房,但房客以不在家不方便为由,不让我去看房。
以前我曾发贴:
http://ww123.net/baby/thread-4632977-1-7.html
遭遇这种房客太头痛了!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