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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百事可乐 于 2008-8-19 17:28 发表 
02年,我从国企下海,为一位身价达2亿元的浙江老板做秘书和法务,当时年薪就达15万元。现在的房子就是依靠当时的收入买的,老板先预付了我20万元的工资。
工作的变化使得我顾不得家务,她不知道哪里道听途说的,说我 ...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在感情中,如果同情占了大多数比例,那感情的基石并不牢固。问题在于,你能包容她这些缺点吗?能爱屋及乌吗?
我同学2年前离婚了,但由于房产因素无法分割(男方带孩子,女方占30%),男女都没钱给对方,也没有能力租房。所以,在一扇大门里分两间住。刚开始,我们都挺别扭的,时间长了也不觉得了。
但是,这个是否叫事实婚姻呢?如果一方有难,能否责令另一方帮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