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shellyli 于 2013-3-22 07:35 发表 
认识一个75年的男性朋友,和前妻同居6年结婚4年,生育了两个男孩,大的5岁小的未满一岁。女方外地人,在孩子2个月的时候提出离婚,现在大的归男方,小的归女方。男方搬回父亲的一室一厅,收入3000,想问这种条件的男 ...
以上文字介绍的男人,介绍给人家不是害人么?
和前妻同居6年结婚——同居6年,再跟人家结婚!
结婚4年,生育了两个男孩,大的5岁小的未满一岁。——结婚4年,孩子5岁了!
收入3000——还生2个孩子!
大的归男方,男方搬回父亲的一室一厅——乱哄哄的人生!
这样的人素质差、条件差,还是不要结婚害人了。带好孩子,照顾好老人,自己过过日子算了。
当然,买个彩票中个巨奖,再讨老婆,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