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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应该为鸡肋婚姻离婚吗?
1楼
hy_kitty
hy_kitty
(......) 发表于 2007-1-1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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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过错,不需要补偿你。
第一套房子的升值肯定跟你没关系,但是换贷部分是否有结婚后的?如果有,结婚后的还贷你可以主张他归还一半金额给你。
第二套房子在婚后的还贷的一半金额可以主张,婚后还贷部分的升值能否主张要看你的律师怎么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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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hy_kitty
hy_kitty
(......) 发表于 2007-1-11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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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以上作为法定的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需要原告举证的确分居两年。如果一方在外地出差,几个月回家几天,这个不能算分居的。
分居一年是指:第一次判决不支持离婚的,在判决生效后继续分居一年的,作为法定的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理由。
半年是指:在第一次判决不支持离婚的,在判决生效后半年内,如没有特殊的新情况(如被告把原告打成残废之类的比较极端的情况),原告不得提起离婚诉求,但被告是可以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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