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JUNMA_POWER 于 2011-1-2 22:35 发表 
要知道,承租房在没拆时,只是租住性质,而拆了后,你拿款子买房,房子就变成商品房了,这时的房产性质彻底变了,你说兄弟姐妹不是一个爹妈生的吗?这里面肯定有漏洞可以说理的。。。。
法律没有漏洞,而是你对法律一知半解。现简要说明
1.租赁房是没有继承一说,有户口的人有居住权,老人去世,居住权失效。有户口的人才能继续承租,没有户口的人,在这套房内没有任何权利。(户口很重要,即使没有血缘关系,有户口有权利)
2.户口迁入迁出,只要户主同意即可,无需同住人同意。(户主权力很大哦)
3.房子拆迁,,只有动迁协议上有名字的(有户口的人)才是安置对象,(老人去世了,当然不会有名字),买商品房,产证写谁就是谁的,别人没份(法律规定的)。
4.租赁房变产权房,只有有户口的人才能购买,并要所有承租人同意,购买后,产证写谁就是谁的。(没有权利在同意书上签字的的人,对此房也就没有任何权利)。
总而言之,租赁房看户口,产权房看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