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realox 于 2008-4-24 21:18 发表 
其实火鸟的贴是本线最好的贴。任何人都可以从中求仁得仁,求智得智。
持久,深刻的尊重是挣来的。火鸟就是例子。
个人看法,因为有无答应另买房而决定是否结婚,这本身就不令人尊重。这是起头的。
根据你的 ...
我个人认为,一个女孩子在结婚以前要求有一间婚房,这个要求无可厚非,和令不令人尊重扯不上关系。没有婚房的大龄青年是80、90年代严重的社会问题呢,难道那些年代女孩都不值得尊重?男方没有婚房可以不娶她嘛,找一个不要婚房的就行了。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是,和人品等没有关系,“持久,深刻的尊重是挣来的”,这句话乍一看没错,但也必须和每个时代的价值观联系起来。比如明、清时的贞节牌坊,那些节女受到了家族乃至社会的大大尊重,但是每一处牌坊下,不是埋葬了一个活泼泼的生命,至少也埋葬了一个女子数十年的青春和幸福,这种尊重不要也罢。火鸟的大度和宽容令她获得了家人和LG的尊重,我深深的祝福她,但每家的具体情况都不同,人和人不同,是不可类推的。现在LZ的问题是既然作为丈夫承诺了,将LZ娶进门,就有责任去实现诺言,这才是男人。即使暂时实现有困难,也应该把话讲明,不应该选择逃避。何况LZ家庭本来相安无事,是LZ 的GP为了两个小钱把家庭关系搞乱,作为丈夫和儿子应该从中调解,而不是一屁股坐在自己父母一边,这对LZ是极大的伤害和不尊重。本人认为,本次事件的错完全在男方及其家庭,LZ没有什么过错。老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门亲,在这里我还是要劝一劝LZ,心平气和地和老公好好谈一谈,因为他和你之间还有孩子相连,从家庭的角度来说,还是分开过比较好,看他是否会回心转意,如果他一意孤行,拒绝沟通,好离好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