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8个人次参与评价】

[婚姻] 更新 我要离婚?+后续4

引用:
原帖由 fifallj 于 2008-4-21 12:29 发表 \"\"


     我现在也想冷一冷,看一看,就算是给他个机会吧,如果他还是现在这样不照顾我和儿子,那6个月后就法庭见了,据说分居6个月,法庭会判离婚的。
分居要达到2年,提出离婚后,法院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的,经6个月缓冲期后可再提出离婚,法院会判离婚!LZ要看你老公的表现,告诉他如果他认为婚接了,孩子生了就可以万事大吉的话,就大错特错了。另外我根据LZ的叙述,鄙人认为你GP认为平时你的婚房一只空着,想搬回家赚房租,可以认为你GP是比较会算的人,一起住的话矛盾免不了(两室两厅怎么住一家三代7个人?),LZ可以和LG好好的谈一谈,从长远来看,你们也要自己买房子,难道孩子大了也和你们一起睡?所以LZ应该耐性的和LG进行一次对话,严肃的告诉他,作为男人应该负起责任,没有经济能力,可暂时租房或买小一点的房,独立生活,如果他不愿买房过独立生活,那就先住你父母家,如果他还是不同意,你就明确告诉他:大男子主义是要有资本的,在农村造不起房子的人只能打一辈子光棍的,你现在只要求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而已,如果这些都打不动LG的话,LZ可以考虑离婚!.

TOP

引用:
原帖由 yiyi-mama 于 2008-4-22 13:32 发表 \"\"
一个男人连自已的孩子也不看,太过份了.再怎么说孩子是自已的呀.
一个没责任心的男人,逃避就可以解决问题吗?
如果你老公对孩子是这样的话那真不如一个人过算了.
可以忍他的愚孝,可以忍他的懦弱,可以忍他的无 ...
一个对自己孩子都不爱的人,怎么会爱老婆?房子是原则,而且又不是为LZ自己一个人,如果连这也搞不清楚,你认为和这种人生活一辈子会幸福吗?如果离婚都不能刺激他,就说明此人无药可救,趁早放手吧!.

TOP

引用:
原帖由 HELEN爸爸妈妈 于 2008-4-22 14:13 发表 \"\"
LZ考虑太多了,喜欢的房子自己先买,然后告诉老公配合去办手续(买房、公证)就可以了。这种情况下,若还是坚持不买,那就离。
对,投石问路,你就说定金已付,看他反应。.

TOP

引用:
原帖由 realox 于 2008-4-23 00:01 发表 \"\"
对这个话题,我的看法明确地有些不同:
我认为这个婚姻产生危机,责任主要在女方。
1。结婚时是对方同意买房子,lz才同意,婚姻基础有问题,问题在女方。
这个问题给矛盾定了基调。
2。lz的诉求是这样几点:房子 ...
你肯定没有从头看帖,怎么说的和LZ说的正好相反,LZ明明有贴说不买房租房也可以,怎么到了这里变一步到位了?这位一定是急性子 .

TOP

回复 181#realox 的帖子

尊重和房子怎么会没有关系呢,已经给LZ小夫妻得婚房说收回就收回,不管LZ愿不愿意,没有商议,这叫尊重?就按传统价值观,男方不是应该先下聘礼,准备婚房吗,没见过小夫妻在GP的房间里洞房的。另外我告诉你,没有聘礼和婚房,女方完全可以退婚,男方在街坊邻居面前是抬不起头的,娶不起媳妇的又有感情,经女方同意可以倒插门,叫上门女婿,男方在家里是最没有地位的。所以就这件事来说,LZ 的GP要搬回来(先不说LZ 的GP是为了赚租金,并不是没地方住),就应该得到LZ的同意,这是最起码的礼貌,不听LZ意见,就自行其是就是对LZ的不尊重。你会说房子本来就是GP的(先忽略已经给LZ做婚房了),住回来也可以,那LZ要求小夫妻自己买房或租房,这个要求不过份吧。有房不给儿子媳妇住,就为了赚几个钱,把家庭关系弄成这样,和这种人家一起生活会幸福吗。从realox的帖子里可看出,你认为给女儿足够的陪嫁才能得到尊重,就会幸福?我不想反驳你,去看<双面胶>这本书吧(不是电视剧),它会告诉你结果。.

TOP

引用:
原帖由 千零 于 2008-4-24 16:06 发表 \"\"
没担当的男人,谈什么尊重。

所以,LZ好好回想一下,婚前你LG有承诺你将来过2人世界或者3人世界伐?或者,婚前男方家里是不是承诺过这个房子是给你们小夫妻两的?如果人家没有作任何承诺,那就是你自己想当然了, ...
男人就应该吐口唾沫象根钉,做不到就别承诺,承诺却做不到的男人就应该鄙视。我支持女方。.

TOP

引用:
原帖由 realox 于 2008-4-24 16:35 发表 \"\"
在矛盾产生后,如果小夫妻自己先租房,我本来就认为是最合理的。是lz不喜欢。

陪嫁和男方必得买房,两个概念性质上同价,你同意吗?

将对于具体财物的承诺,无时间条件地和鄙视老公直接联系,不是持家兴旺之道 ...
.

TOP

引用:
原帖由 realox 于 2008-4-24 21:18 发表 \"\"
其实火鸟的贴是本线最好的贴。任何人都可以从中求仁得仁,求智得智。

持久,深刻的尊重是挣来的。火鸟就是例子。

个人看法,因为有无答应另买房而决定是否结婚,这本身就不令人尊重。这是起头的。

根据你的 ...
我个人认为,一个女孩子在结婚以前要求有一间婚房,这个要求无可厚非,和令不令人尊重扯不上关系。没有婚房的大龄青年是80、90年代严重的社会问题呢,难道那些年代女孩都不值得尊重?男方没有婚房可以不娶她嘛,找一个不要婚房的就行了。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是,和人品等没有关系,“持久,深刻的尊重是挣来的”,这句话乍一看没错,但也必须和每个时代的价值观联系起来。比如明、清时的贞节牌坊,那些节女受到了家族乃至社会的大大尊重,但是每一处牌坊下,不是埋葬了一个活泼泼的生命,至少也埋葬了一个女子数十年的青春和幸福,这种尊重不要也罢。火鸟的大度和宽容令她获得了家人和LG的尊重,我深深的祝福她,但每家的具体情况都不同,人和人不同,是不可类推的。现在LZ的问题是既然作为丈夫承诺了,将LZ娶进门,就有责任去实现诺言,这才是男人。即使暂时实现有困难,也应该把话讲明,不应该选择逃避。何况LZ家庭本来相安无事,是LZ 的GP为了两个小钱把家庭关系搞乱,作为丈夫和儿子应该从中调解,而不是一屁股坐在自己父母一边,这对LZ是极大的伤害和不尊重。本人认为,本次事件的错完全在男方及其家庭,LZ没有什么过错。老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门亲,在这里我还是要劝一劝LZ,心平气和地和老公好好谈一谈,因为他和你之间还有孩子相连,从家庭的角度来说,还是分开过比较好,看他是否会回心转意,如果他一意孤行,拒绝沟通,好离好散吧!.

TOP

回复 203#realox 的帖子

事实是并没有"另"买房,LZ也嫁了啊。.

TOP

回复 221#涵涵妈妈 的帖子

.

TOP

引用:
原帖由 fifallj 于 2008-4-25 21:21 发表 \"\"



我想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火大了,其实结婚的时候我没有要大房子,我跟老公说我们住旧房子的,而且说了不止一次,老公说父母把房子给我们住,我们不住 就是不孝,所以我才没有坚持,我也说我们自己买房子住,其实 ...
如果LZ的GP不光想出租房子赚钱,还想和你们住在一起赚小夫妻的生活费的话,我真的无语了!!!和这样的GP住在一起简直是灾难,也许以后会嫌LZ吃的多浪费钱呢。和LG说清楚,要么分开住,你老公还是愚孝的话,离婚吧!!!!.

TOP

引用:
原帖由 小元宝 于 2008-4-25 23:34 发表 \"\"
看了后续3,建议LZ如果觉得见面会控制不住情绪,可以先写封信,尽量客观、理智,态度要不卑不亢。不要回避自己的不足,同时也要充分表达你的想法。虽然离婚对你和孩子不利,但不要让男方觉得这是你的软肋,很多男人就 ...
.

TOP

回复 250#龙凤胎的妈妈 的帖子

.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