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楼我们都要幸福
(放弃也是一种美)
发表于 2008-5-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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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1、凡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出生于2004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均可到对口报名站报名。
在小班报名完毕,确有余额的情况下,在个别幼儿园再招收托班幼儿(托班招生公告约在5月下旬公示),目前不报名也不作登记。
2、外籍、港澳台、华侨的适龄儿童,可持护照、港澳居民通行证、台胞大陆通行证、侨胞证、居住在静安区的有关住房证明、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到对口报名站报名。
3、外地引进人才及父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可持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有关证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在静安区的有关住房证明、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到对口报名站报名。
4、父母持有本区房产证无本区户籍的儿童、从小居住在本区祖辈家的外区户籍儿童、报名时可持房产证或祖辈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到对口报名站登记。
父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儿童,报名时可持父母《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居住在静安区的有关住房证明、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到对口报名站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