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齐齐妈妈(律师) 于 2010-6-1 10:55 发表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大家讨论的连续10年的起始时间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算,包括劳动合同法实行前的工作年限; 2、员工应当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申请(注意保留提出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当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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