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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2008年1月1日新劳动法即将实施,各位单位里的老板们有没有什么动作?

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员工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合同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所以这两天,我LB和LBN想出来,充分利用春节的施工淡季,合同就签订到1月31日,等到春节过后3月份项目开工后,再与员工签订下一年度的劳动合同。这样,就无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这个可能合法但不合情吧。但是现在劳动力市场供远大于求,工人能怎么样呢!
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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