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joeyee妈妈
(......)
发表于 2006-5-10 09:20
显示全部帖子
二胎已在身,如何向单位交待(我把浦东新区的二胎政策贴上来了)
准备生二胎了,我所在的单位是国企,生二胎是不是工作就没了,还有怀孕期间是否能享受孕妇的特殊待遇,怀孕期间单位是否不能辞退我?好多问题,希望熟悉国家政策的妈妈们出出主意。磕谢!
二胎政策,看看大家是否有符合的
我婆婆到计生办去了解过政策了,如下:(符合浦东新区的居民们)
(一)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或者市病残儿医学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4、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5、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6、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7、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的,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二):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2、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4、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或者市病残儿医学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 疾, 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四)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再生育一个子女证明的。
大家可以仔细看看,有符合政策的,又想养二胎的可以准备起来了。
[ 本帖最后由 joeyee妈妈 于 2006-5-13 09:2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