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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已经解决

认识的人里有这样的例子,女方本来孩子判给前夫的,男方孩子是判给自己的,这2个人也想生,男方就把孩子重判给前妻了,这样,这对新夫妻又生了一个儿子,当初要孩子的理由是“有了孩子可以维持到老”,但现在也离婚了。。。。。。显然,孩子并不能维系他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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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beautyff 的帖子

对自己和对已经出来的孩子负责就可以了。我说的那个女的,现在非常糟糕,带着第二个孩子(因为离婚的时候孩子太小,只能判给女方),打2份工都不够养自己和孩子,唉,还有其它复杂的事情,和这个主题无关就不说了。我觉得生第一个孩子可以是不得不生的,第二个,就绝对该好好考虑了,这个其实和经济条件有关,但不是最重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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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beautyff 的帖子

“这个男人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我觉得这个话你就该好好想想,如果是血缘,他已经有一个“自己的孩子”了,如果他认为你现在的这个孩子不是“他自己的孩子”,那么,你多生一个孩子是对你现在已经有的那个孩子的伤害。
如果感情真的好,没有属于你们的血缘的孩子,你们也是会相亲相爱的不是吗?
再婚家庭本来就很复杂,我也没资格说什么,但如果是我,我想我会尽量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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