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蓝调民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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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2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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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律师,针对楼上所提出的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回答如下: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法律是根据如何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作为判定原则的。除了一些特定的情形,如孩子不満两周岁的一般判归母亲、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影响生育能力的予以优先照顾等等明确了优先原则外,一般是结合孩子的抚养现状、父母的经济能力、父母的教育能力等综合因素由承办法官根据个案予以衡量。从楼上所述情形来看,父母双方在抚养能力上没有明显的优劣之分,只有通过相关抚养能力证据的充分搜集以争取法庭对自己一方主张抚养权的支持。
另楼主所提出的问题,小小亭亭基本给出了答案,需要补充的是,在离婚诉讼中,并不是原告就吃亏,法院会根据案件中导致离婚的原因、双方过错等等予以考量。4-5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解答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