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fsj9802
(......)
发表于 2009-4-14 14:09
显示全部帖子
2009小升初常识
(转)
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3月30日前 1. 各区县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会议,部署2009年招生工作。
2. 各区县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招收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名单、招收体育及艺术类特长生学校名单报市教委备案。
4月15日 各区县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市教委《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以及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
4月30日 1.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对象统计;
2. 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口所在地就读截止日。
5月9—10日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报名。
5月16日前 各区县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告知书》送达工作。
5月16—17日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对相关报名学生进行电脑派位或面谈。
5月23日前 1. 各区县通过网络和快递交换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名单;
2. 各区县通过网络和快递将申请就读回民中学的名单送闸北区教育行政部门并报市教委基教处。
5月23—24日 全市小学新生报名。
5月30—31日 全市民办小学对相关报名学生进行电脑派位或面谈。
5月31日 民办初中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6月15日 1. 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2.各区县通过网络和快递完成跨区县民办初中招生名单交换工作;将听力残疾与视力残疾新生名单分别送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并报市教委基教处。
6月30日 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月4日 全市集中交换公办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就读回民中学的学生材料以及跨区县民办初中招收学生的材料。
8月12日 公布招生录取结果。
8月15日前 各小学、初中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8月20日前 各区县上报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