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钊元妈妈
(天天有个好心情!)
发表于 2009-5-2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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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建议修改协议如下:
1. 折合房产中你的应得部分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一次付清。 以后不再支付。(也就是房子你要不要了, 孩子抚养费也不要再另外支付了, 但是书面上必须写清楚)
2. 探视权我觉得没必要写得那么清楚, 反正孩子在学校上课, 你还不是想见就见的? 难道他们有本事把孩子藏起来, 又不是啥大户人家, 象贾静雯那样的, 可以把孩子往美国放。
3. 自力更生, 艰苦创业。 多多赚钱! 手上有粮, 心里不慌。 加强自生的经济实力是关键的关键, 将来孩子大了, 如果能给她丰厚嫁妆或者他一套无贷款的房子, 他不和你亲才怪? 弱国无外交, 放到人情世故里面一样的道理。
如果对方不接受, 就起诉离婚, 我觉得这样的结果不是没有可能, 干嘛要接受他开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