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LZ去争取。

且不说什么入赘不入赘,现在不是男女平等了么?女儿就不赡养老人了么?入赘了以后自己的父母就可以完全不管了么?还是要管的,该操心的时候还是得操心的。LS那么多妈妈不支持争取的,要么是大款,不在乎这50W,要么是传统思想太深厚。难道电视上法律频道每每放的兄弟姐妹挣遗产搞的六亲不认的还少?

(LZ的公婆还健在)法律上怎么规定的?按法律办事好了。
所以,支持LZ说服老公父母房产上只写老夫妻的名字,等父母百年之后,遗产该怎么分怎么分,当然,父母在世的时候,该怎么孝顺还得怎么孝顺,不能以为入赘了,自己就没有义务了有权利的时候又想去争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