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JUNMA_POWER 于 2011-1-3 00:48 发表 
承租人过世时按律国家要收回房,但国家放软当让同住人继续承租,这就是漏洞,因为过去老人承租时是一大家子住,人人有份,其中迁进迁出都和老人有关,享受老人的福分,享受直系的福;现在在老人过世时,变成其子女 ...
说得在理,看了这帖子好几天了,其实一直觉得lz也好,lz爸爸也好,包括那些长辈,说亲情的话,早已都没有了,没有谁比谁更高尚的。
不管用何种理由,lz站在你自己和父母的立场,发了这帖,看上去是有番道理的,不过如果由你的那些长辈(不包括你父母)发帖的话,必然是另一番道理,也不见得比你的理少。
索性撕破了脸,就说法律层面的事儿吧,倒比所谓“情”干净些,虽然如很多人所言,现在的“法”有漏洞,但本来就无所谓“情”了,干嘛还要拿“情”做幌子呢?
以上言语,如有得罪,见谅,没有指责lz的意思,就现在的社会状况,我完全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