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洋洋妈咪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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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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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 eileen0521 的帖子
西西,偶就是这个规矩的。
而且LG也好象喜欢这样,除了PP来,其他人一律住旅馆。包括我们回老家,我们也选择住宾馆的。只是所有的旅馆钱都是我买单啊,我也心痛的--
昨天老公的两个外甥女来玩,一个今年考上了大学,我包了个红包给她,LG竟然问:要不要也给旁边一个28岁的外甥女?我回答:“她考上大学后,我也给”。他送她们回去时,是否给,我就眼不见为净了。
想想儿子长到7岁,没拿到过他家人给的1角钱(包括压岁钱也从没拿到过),我却象银行,一直在提取血汗钱为他家人买单。无奈且怨啊,而且还不能告诉我家人,更无处诉苦,否则得来的一定是:啥人叫侬要找外地人的?
所以,现在我也想明白了,选择性的失误,已经无法修补了。那能用钱摆平的事,就用我的血汗铺路吧,只要不影响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就万事大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