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楼hh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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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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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第三女子初级中学特色班(艺术类)
咨 询 办 法
一、应届小学五年级毕业女学生,上海户口。
二、身体健康,品德优良,成绩优秀。
三、有1~2项艺术特长:管乐(含钢琴)、民乐、弦乐。
认定条件:
⑴管乐:有2年以上专业课学龄,有获奖证书或定级证书。如有钢琴考级证书请一并带来。
钢琴:有六级以上(含六级)考级证书,能服从学校需要改学学校指定的管乐项目者。
⑵民乐:弦乐类7级及以上,弹拨类7级及以上,吹、管、打击类2年以上专业课学龄,低音提琴2年以上专业课学龄,有一定的演奏水准。
⑶弦乐:小提琴7级及以上,中、大提琴有2年以上专业课学龄,有一定的演奏水准。
四、咨询安排: 3月26、27、2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 3:30接受咨询并领取表格,过时不侯。家长前来即可,请带好户口簿、学生成长记录册原件和复印件、艺术考级原件和复印件。
五、咨询地点:江苏路213号 上海市第三女子初级中学传达室
六、招生咨询电话:62526860-2049 6252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