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是引用顺顺妈妈于2005-01-25 14:00发表的 :
我了解的情况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伤害事故时,当事人有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按工伤处理,也可选则按交通事故处理,2选1。不能双选。精灵说的情况应该属于选择了交通事故处理,所以不能再认定为工伤了。
问题是需要何时做决定?在马路上,交警大队处理事故,不是交通事故处理吗?好奇地问?
我司员工发生车祸,只有交通事故处理单据呀。当然他不是因公外出造成的伤害,所以不涉及事故处理的单据的选择,但当时交警没说过这个事情吗?但如果是因公,交警会有工伤的事故处理单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