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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改革,我真是愤怒

唉.偶也是早上看时代报时才知道的,想想刚毕业那阵,自己交5%,记入帐户的还有11%,后来是过几年就涨一涨,自己都要交8%了,记入帐户的仍旧是11%,现在倒好,也不敢再急着涨了,干脆只记入帐户8%了,变相多剥削了偶们3%.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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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爱天天 at 2005-11-15 13:13:
没指望了,还是现在努力赚钱防老吧。
有啥用,到时候政府再给你来个通货膨胀....还不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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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shelly妈妈 at 2005-11-15 12:52:
但是现在好象劳动稽查部门也不管的,只要双方没有争议就可以这样做的,既然养老保险那么不可靠,干吗还要去交啊
说起来,因为工作关系,有阵子跟劳动稽查部门的人混得蛮好,人家居然很奇怪地问我你们四金干嘛按实交那么多啊,那意思就是象我们这种老老实实交四金的已属比较奇怪的现象了.估计认为偶们有点傻了.劳动稽查部门基本上不管少交的,只是管不交的.另外社保局的人自己也问过我,是不是偶门公司效益特别好,才帮员工交那么多四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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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桐桐妈 at 2005-11-15 14:07:
是不是缴满15年等到退休就可以拿养老金了?
是的,92年前无工龄的需累计缴满15年等到退休就可以拿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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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Justin妈妈 at 2005-11-15 21:23:
有一点没搞懂,LZ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消息,说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的缴费比例要从11%下降到8%,就是完全由个人缴费,公司缴费部分不再记入个人帐户”,可是现行的政策中的11%本来就都是由个人交的(8%的养保 ...
不对的,本来11%养老帐户是个人的8%养老加公司的3%养老,个人交的2%医保进医保帐户,另外医保帐户还有公司的0.5%,至于个人的失业是将来失业时领失业保险金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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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钦钦妈 at 2005-11-15 21:44
92年前有工龄的怎么算?怎么知道自己缴了几年?
社保每年有单子寄给个人的.另外最简单的办法是上www.12333.gov.cn,首页页面中间有一个个人资料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社保信息一查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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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怡儿妈妈 at 2005-11-16 10:09:
那如果一直不失业,这个失业保险金就木有啦,充公啦?
是的,这个是不记入个人帐户的,被社会统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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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养老保险为什么转不过来?可以的呀.

应该能转的,偶几年前帮同事转过的.就是麻烦些,需要合并帐户什么的.可以去社保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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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笛子妈妈 at 2005-11-16 16:47:
我只关心等我退休到底每个月拿多少?每个人一样还是不一样的?谁知道告诉我,谢谢!!!
退休养老金(除机关事业单位)如何确定?
  

A、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时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按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B、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与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同上。

过渡性养老金=工龄性养老金+ 过渡性补贴养老金

其中:工龄性养老金=1992年底以前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5%

过渡性补贴养老金按本人1993年至1997年底个人帐户储存额分别确定,具体标准为: 单位:元



┌───────┬────┬───────┬────┬───────┬────┐
│个人帐户储存额│过渡性补│个人帐户储存额│过渡性补│个人帐户储存额│过渡性补│
│              │贴养老金│              │贴养老金│              │贴养老金│
├───────┼────┼───────┼────┼───────┼────┤
│2438.0及其以下│120     │5077.1~5564.0│186     │8450.1~8931.0│228     │
├───────┼────┼───────┼────┼───────┼────┤
│2438.1~2678.0│130     │5564.1~6043.0│192     │8931.1~9414.0│234     │
├───────┼────┼───────┼────┼───────┼────┤
│2678.1~3158.0│140     │6043.1~6527.0│198     │9414.1~9581.0│240     │
├───────┼────┼───────┼────┼───────┼────┤
│3158.1~3637.0│150     │6527.1~7008.0│204     │9581.1~9749.0│246     │
├───────┼────┼───────┼────┼───────┼────┤
│3637.1~4119.0│160     │7008.1~7489.0│210     │9749.1~9918.0│252     │
├───────┼────┼───────┼────┼───────┼────┤
│4119.1~4601.0│170     │7489.1~7972.0│216     │9918.1-10082.0│258     │
├───────┼────┼───────┼────┼───────┼────┤
│4601.1~5077.0│180     │7972.1~8450.0│222     │10082.1-10250 │264     │
└───────┴────┴───────┴────┴───────┴────┘

注:1999年7月1日至2002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其他人员,养老金按上述办法计算后再增加80元。

2、调整办法

每年调整一次

注: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60%进行调整(当年退休的人员自下一年度起参加调整)。

3、最低标准

从1999年7月起,凡按本市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退休时按规定计算和退休后按规定增加的月养老金低于460元的,可补足到460元。

4、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确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以下标准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

(1)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96年1月1日以后退休,并且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发给一次性补充养老金2300元或4600元。

(2)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底以前被评为省、市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的人员,发给一次性补充养老金8000-30000元。

(3)企业中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96年1月1日以后退休,有突出贡献的高级专家,根据原规定退休时可提高计发养老金比例的不同幅度,分别发给一次性补充养老金2500元、5000元或7500元。

(4)1992年底前已从事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特殊工种,累计工作年限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人员,发给一次性补充养老金3000元或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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