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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周末快乐

引用:
原帖由 june 于 2007-9-26 10:30 发表
兄弟家的孩子很不辛,得了重病!全家人(都没有能力提供资助)都说要竭尽全力救孩子(千辛万苦生的计划外二胎小女儿)!讨论到最后似乎我们的决定成了关键! 我的第一直觉是这事要慎重考虑的(没感说的!),但大家觉得人命关天, ...
孩子是条生命,不管他是计划外还是计划内的!难道因为她是计划外生的二胎,就看着她自生自灭见死不救嘛?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你们是亲人!虽然她不是你亲生。

卖房子,个人感觉夸张了点,不能接受也是正常的,不可能为了救孩子家里亲亲眷眷都住到马路上去,但在你们力所能及的范围里,适当拿出积蓄降低一些生活质量,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前提是保证你们的温饱,自己都吃不饱去救人,这个境界也太高了些,这样的要求也似乎讲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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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une 于 2007-9-26 13:08 发表
现在老人说生出来已经两三岁的孩子总归比没生出来的重要的! --我们不能说他们说的没有道理的!
这句话就是没道理的!老人可能心疼孩子,或者思想陈旧,觉得没生出来就不算性命,可现在不是这样的。即使你的孩子没出生,但他也是生命!又或许老人怕你只顾着自己孩子而不肯救人才这么说吧。救人归救人,你可以跟老人说,能帮我一定帮,8过8要这样讲,我的孩子也是性命!

还是那个观点:倾家荡产卖房子无家可归这样的事,真的很难接受,这不是自私,从心底来说,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到底是有区别的。如果是孩子的亲妈,肯定就不会犹豫了。你为了自己家庭考虑,这也是人之常情,谁都要活下去的。但适当降低生活标准,还是可以接受的。

同意楼上某妈妈说的,如果这个孩子是你亲生的,你期望兄弟能怎么样帮你?决定要你自己做。

[ 本帖最后由 m宝贝 于 2007-9-26 19: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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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涵涵妈妈 于 2007-9-26 19:16 发表
"活了两三年的总是比没生下来的重要”,这句话我看不懂。是说要你把肚子里的孩子做掉然后省下养孩子的费用救兄弟家的孩子吗?
我估计楼主是想积蓄要留着给未出生的孩子,创造一个比较好的生活环境,而老人觉得没出生的孩子可以过得艰苦一点,救活着的重要。所以楼主才会问“降低生活质量”可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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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6#june 的帖子

这个,我也认为不该你老公做恶人。你家里该你做恶人,他家里该他做恶人。因为血缘关系,即使对自己亲身的孩子再不满,都问题不大,而女婿或者媳妇,只要有一点点小问题,那就可能记成大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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