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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务] 请教!外方汇出利润后提的福利费问题?

我们公司遇到过类似问题,当时审计和税务局给出的解释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所以如果只是发给少数几个人的,肯定不可以的,如果是所有职工,应该可以,个人所得税是当然要交的,这跟你从哪个科目走没关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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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区别的,应付福利费是以前在税前提取的,现在规定不得留余额了,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是税后提取的,可以保留的。如果这个金额是当初老板汇出利润时候按规定必须提的,那就是三项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是其中的一项。个人要想拿钱交个人所得税是肯定的喽,只要个人有收入的话,但你也可以从这个科目走啊,比如发100元的,全额进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职工拿税后部分就是了,不会另外增加老板的负担啊,只不过个人没有想象的拿那么多了

[ 本帖最后由 小如如妈妈 于 2008-1-18 14: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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