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心海明月 于 2009-3-27 16:55 发表 今天老板跟我说,昨天那么做是否有点太残忍了,他好像有点良心不安。 可是一个员工每月迟到10~15次,而且有意无意给公司造成不小的损失的情况下,容忍她,就是对其他人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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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ei 于 2009-3-28 10:46 发表 日本人是嘴上说说的,她们老板的目的是这样一说看看大家的反应而已,顺便再装把好人! 如果真的良心不安,完全可以先发给她书面的“记过处分”,再把“公司员工手册”发给员工,让每个员工签字。员工手册应该有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