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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爱圆圆 于 2006-4-3 16:31 发表
这个问题恐怕没那么简单。如果较真,那就有税和基数的问题。
员工的实际收入=5500+四金的个人部分(公司承担)
那么,个人所得税应该5500来缴纳吗?还是个人所得税不变,但公司应该为这一块承担什么税?肯定 ...
这倒也是的。我们目前是按5000来交4金的,想想可能吃亏了。但楼上说得也有理,个调税怎么办? 其实公司倒无所谓,不会差很多钱,报上去就可,反正他们也搞不清。但是税务局和社保这2个部门会不会说话,因为交的基数不一样。这2个部门好象目前还没有联网吧。
另外我想请教下,如果公司不包个人4金部分,发5000的话,交税基数是要减去个人所交4金还是不减的?4金是按5000交纳的吗?
谢谢大家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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