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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对于团购毁约者的处罚

引用:
下面是引用精灵妈于2005-01-15 10:00发表的 :

单看这句话没错,但是,首先团购者和参与团购者一开始就有区别,前者是使别人得利,同时也使自己得利,但后者仅只是使自己得利而已.如果团购者违约,很可能损害团购组织者甚至所有参与团购者的利益;但如果有特殊的原因团购组织者不得不取消团购,并没有损害任何人的既得利益.再说了,愿意出头组织团购的人本来就是热心人,又没有任何报酬,根本谈不上是否应该被罚.
非常同意!
看来还要对参与者有所限制, 否则不仅SUNNY,升升妈碰到的吃力不讨好事, 还会有更多怪论出来.
<br>[此贴被龙龙妈妈在2005-01-15 22:01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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