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TOM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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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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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教育局有关公办小学的招生政策,是没有对户口和买房的时间规定的。 只要求“按照户籍居住所在地对口进入相应的公办小学就读”。 “教育局每年会根据区内人口密度,分布的实际状况, 确定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 所以对口范围内的有户口的学生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只能说明1)对口范围不正确, 应该再缩小, 或者说2)对口范围正确, 但学校要抠出条子生的名额,所以只好用这种办法划去某些对口生。
这种年限规定使得一部分有户口的孩子没有了对口公办学校, 实在是违反了义务教育的原则。 不知道这算不算违法.
当然,如果户口牵入时间过晚, 晚于每年的招生范围划分时间(一般在4-5月),从而打乱了招生范围的计划,则这部分另当别论。 但决不是现在这种1年以上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