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小草密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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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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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帖子有个想法,实话实说,希望楼主不要介意。发生这样的矛盾,起因是因为孩子当众告了那个孩子的状,虽说讲的是事实,但是人家的家长孩子肯定是当场下不来台的,因为当时一定不是只有你们两方面的孩子家长在场的。而当对方恶声相向的时候,楼主拉起女儿就走肯定有所不妥。我看完帖子后,觉得虽然楼主碰到一个极品,运气够背的。但是从这事本身,没看见楼主有一丝一毫对自己和自己孩子的反思。我觉得当初的导火索里也还是有点你对孩子教育的偏失的。不知你以为如何呢。今天所面临的一切其实和你们自己的行为有着因果关系。虽然说我们都教育孩子要有正义感,但是正义感的发挥也不应该是伤人自尊的,哪怕对方是十恶不赦也有做人的尊严。我一贯反感喜欢当众告状的孩子,从做老师开始到为人母。我觉得这件事,楼主你应该反省一下的,要女儿学会在众人面前给别人留面子。这也算是从这件不幸的事情中吸取教训吧,尽管事情发展到现在,你的女儿已经遭受了太多的折磨和痛苦,我同情你们母女,但是还是忍不住要讲点自己的看法,希望不要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