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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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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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亲住在拆迁分的房子里吗?如果住的话,那女方有点过份,要是不住的话,我觉得卖了这房子付医药费也没什么不对的。女方可能这样想的:老人如果有劳保的,那去掉劳保支付部分,房款付掉部分如有结余留着给老人再加他的劳保工资过日子肯定没问题的。如果他这病只是花钱拖时间了,那他们现在拿出存款付药费,老人一旦走了,房子上虽然只有老人和她老公名字,但分遗产时,大儿子也可以拿点的呀。现在老人的钱用在老人自己身上也没什么不对的。虽然缺少点人情味,但很多事情一开始就算清楚比较好,再说,已经到离婚的边缘了,男方应该以大局考虑,为了小孩保住这个家,让一步有什么不可以的。
[ 本帖最后由 白梅 于 2005-12-15 13:4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