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MARK妈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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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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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婆婆太离谱了,不用恨谁,要恨就恨你的妈。 是她给了你生命,但是葬送了你一生的幸福。
不要以为生了, 养了, 就可以主宰你了! 不然的话,你不是他们的儿子,你只是一个奴隶!
爱是互相尊重, 不是高高在上!作为儿子你应该孝敬他们,作为生命,你和他们是平等的。没有尊重, 只有践踏, 他们活该老无所依。
那个媳妇, 怒其不幸,恨其不争! 现在的知识女性, 完全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完全不用受这种窝囊气的,重新开始吧,没有比这种生活会更糟糕的了!
另外!婆婆一生气就要晕倒! 是伎俩吧!小说里都是这样的。 我一直以为农村的妈妈都很能吃苦耐劳的,都很无私的爱孩子的, 这样的婆婆真是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