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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 实在太空了,所以要折腾

回复 #35 笑笑mama 的帖子

在此就重申一下活动信息板块的规则:
本版规则
活动信息板块接受社会上各类活动信息的发布!包括:演出、活动、票务团购等等。
具体版规如下:
1)会员可以在此发布、转载各类社会机构的活动介绍,或发起咨询。
2)社会机构可选派一个代言人,先将机构的具体信息告知斑竹备案,然后进行活动信息的发布。不得在此板块进行具体的报名统计。
3)活动信息板块只接受社会活动信息的发布,不接受个人组织的活动信息,个人组织活动可在亲子活动板块中进行。
4)票务团购意向可以在此发布,但如果真的要团要付钱了,还是要到团购专区,按照团购的申请程序申报批准。不得在此板块进行具体的报名统计。
5)社会机构可以在此发布团购信息,但不能进行报名统计。
6)严禁枪手贴,见则删贴封ID。

芋艿小丸子的帖子涉及票券的销售,应该归入彩虹街。

[ 本帖最后由 瞳瞳妈 于 2006-8-3 13: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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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9 笑笑mama 的帖子

对于社会活动机构组织的票券团购,可以在活动信息板块发布消息,也只可以在这里发信息,但不能直接组织报名统计。
所以两者是有区别的。

[ 本帖最后由 瞳瞳妈 于 2006-8-3 14: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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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贴事件的回顾

一看到这个帖子的标题就知道是冲我来的,但一直不想直面相对。
看多了网络上的纠纷,一直认为网络是个辩不清道理的地方,连两个人都会出现理解偏差的事情,又怎么可能指望得到大家的理解一致呢?反而还又可能引发其他的问题,所以我迟迟不愿参与进来。
但事已至此,我想还是有必要进来参与一下!

以下是整个事件的回顾,有遗漏的地方还请楼主来补充:
7月31日 16:36,楼主在活动信息板块发了这个帖子:想买《丑小鸭》和《皇帝的耳朵、冈查与小提琴》的筒子请进来。当时以为是个团购信息贴,没有理会,不久发现这纯粹是个票子的销售贴,很明显不该放在活动信息板快。

8月2日00:12,我在版主专区发贴咨询移贴事宜,下午在得到确认后决定移至彩虹街。

8月2日14:21,移动帖子到彩虹街,与此同时给楼主发了短消息,说明了操作理由和移贴去向。每个帖子操作处理时,系统都会要求操作者向发贴人发短信做出说明并征询有否意见。

晚上发现了楼主的短信回复,当时她没有提出异议,还为自己发错地方做了解释,我当时的回复应该是这样的:没关系啦,只是板块的分类不同罢了。你只管去彩虹街折腾好了:)
回复好我就把短信删除了,一般回复完的短信我都会有选择的处理一下。

很快就收到了楼主的回复,反正就是说她受到了打击,我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引起了别人误解,马上回复:我没想到“折腾”会激着你了,我没有什么其他意思的,昨天为挑双凉鞋还被老公嘲我瞎折腾呢,你真的多虑了!

很快又回复过来了,我已经怕了,回复说:看来以后说话不能太随便了!!!!吸取教训!

可是回复又来了,我只能说:有道理!记下了!

过了一夜,没想到事情还没完!今天的你们都看到了。

[ 本帖最后由 瞳瞳妈 于 2006-8-3 22: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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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帖只是就事论事,既然大家这么关注此事,作为当事人我也有必要将事情经过说一下,以便大家更清楚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该说的都说了,其中重点部分还特意加了颜色,与此事无关的话我就不说了,大家可以仔细看我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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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2 芋艿小丸子 的帖子

我不知道你现在究竟是对什么有意见?!

对“折腾”有意见?那我的短信解释已经够清楚了。

对移贴有意见?那你为什么不在第一次短信回复中提出来?

我不想就我的为人来跟你进行辩解!
一来没这个必要。
二来还是那句话:网络是个辩不清道理的地方,连两个人都会出现理解偏差的事情,又怎么可能指望得到大家的理解一致呢?反而还又可能引发其他的问题。

所以我还是就事论事,现在帖子移到了彩虹街,我是爱莫能助了,我失去了那里的管理权限。

你可以通过短信来进行后续操作,商家都是这样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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