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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据说,婚前买的房子是个人的(不过存款好象经过8年就视做共同财产,婚后买的房子,不管产权证是几个人名字,都视为共同财产) LZ要有思想准备,为以防万一可以先趁分居的时候把自己的房子赠送给父母. 孩子是一定要争取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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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at 2005-8-4 01:29 PM:
但察看了以前的帖子,好像说这样会弄巧成拙的,而且现在要是转让也要他签名才能转的,因为这是婚后买的,以前还以为自己有头脑买了房子,现在想想自己真叫傻啊。
产权证上是你和女儿,那么离婚的时候你老公只有四分之一产权,把女儿要过来时,离婚财产分割可以适当向带孩子的一方倾斜,另外,你还是女的,找个好律师,最大限度地利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东东.
你可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查询你现在所住房屋的产权所属情况,搞清你LG的名下财产.另外,你LG做生意的,要搞清他的生意中的盈利和负债情况,小心他转移利润,留下负债给你共同承担.
从这个意义上讲,你现在不宜马上提离婚,以免打草惊蛇的,给自己足够的时间想清楚,搞好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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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米粒妈 at 2005-8-4 01:38 PM:
先把婚后房子过户掉;
那份协议不是没公证过吗,如果可能尽量销毁掉;
小孩的抚养权一般会判给你的;
找个信得过的朋友,写张欠条给他,签署日期要斟酌一番,等你和老公对簿公堂的时候让这个朋友起诉你们要求还 ...
绝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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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dlc at 2005-8-4 03:08 PM:
这个方法好 . 由旺旺网选个假债权人,并由旺网担保借条是假的,仅仅作为帮助你离婚用的.

对了 ,你孩子的爸(不想称他为你老公了)不会上咱们旺网吧? 妈妈们说的对,千万不能打草惊蛇了.
"由旺旺网选个假债权人,并由旺网担保借条是假的,仅仅作为帮助你离婚用的."
这段不行的,我在公司也负责索赔案的,如果将来这条被暴光或消息外传,如果你LG在外面混的,他会知道可以以此申请重新审理你们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因为你出具的是假欠条.
所有的假欠条只能靠各位"债主"的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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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at 2005-8-5 05:54 AM:
你说的对,我探了这个男人的口风,他就想分我新房子的钱,另一方面也不想离婚,以此要挟,我算了算,按照律师的说法,我要给他20几万,太多了,我不能这样搬出去,如果那样就算女儿判给我,我和女儿的日子肯定很难 ...
你LG倒是标准的上海小男人德性,斤斤计较的.LZ做好打算,尽可能让他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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