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lilyl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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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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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育心理学可以这样分析重复罚写的做法:
我们想纠正的行为是写学习、作业、考试出错,本子卷面有擦涂,不整洁,我们想培养的目标行为是正确,精准,干净,整洁,赏心悦目,进而可以说是认真仔细的学习态度,完美的行事风格。我们采取的方法是惩罚性重复劳动,属于行为治疗中的厌恶疗法。
这个方法的理论依据是行为学习理论和操作性条件反射理论,即:人的行为是后天学习得来的,当个体处于良好环境,经过适当学习,就能形成健康的行为。凡促进行为的手段都称为强化,而阻止行为的手段是惩罚。厌恶疗法将所要戒除的行为习惯同使某人厌恶的刺激结合起来,建立条件反射,从而达到戒除或减少该行为出现的目的。
从理论上讲重复罚写如果运用适当是可以起到减少出错的作用的。但要特别注意惩罚的力度,如果过头,可能会将厌恶的感觉扩展到整个学习过程,那就得不偿失了。还有就是要因人而宜,对本身对自己要求就比较高,乖巧细心的孩子,效果比较明显,而对外向,粗犷型或胆小敏感型的小孩,要求达到同样的效果很可能会造成一些心理伤害。专家不主张用惩罚来控制行为,因为惩罚无形中承认了让他人遭受痛苦的行为的合理性,往往引发负面情绪,容易引起其他不良反应,如攻击敌意行为,自卑无助感等等。.